(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厦门市住房局推出第五批保障性租赁房8月14日将启动意向登记
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专门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下简称“低保家庭”)。岛内岛外均有房源,符合批次申请条件的低保家庭,将全部纳入受理范围。
温馨提示
意向登记时间:意向登记: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1日,线上为8月14日—8月23日
(以下为之前批次,以意向登记实际需要材料为主)
意向登记材料:
请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及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按规定可以作为单列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应当在意向登记时予以明确提出。
登记后填写(记得带上相关材料)
申请家庭可在意向登记完成后,直接填写《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包括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住房证明以及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等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续申请受理环节只需核实确认申请信息并领取《申请受理单》即可,更加轻松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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