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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14日丨ST宏达(002211.SZ)公布,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财务报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审计,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利安达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述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后,公司已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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